![]()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5日消息( 蒙健)近日,因销售的肥牛肥羊的外包装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7.85万元。 据介绍,2021年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冷冻仓库内存放有伊赛精品肥牛12盒、伊赛精品肥羊5盒,产品标签标注配料表、重量300g±10g、产品标准号SB/T 10379、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保质期自分装之日起180天、分装日期2021年10月1日等信息,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精品肥牛肥羊产品及原料、半成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从某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盒装伊赛调理肉制品,销售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产品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实产品货值金额15700元,违法所得157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78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70元以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调理肉制品17盒。 ![]() 如果您在用餐、购房、购车、医疗美容等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烦心事,或者掌握行业“潜规则”,或者有过成功维权经历,或者您是内部人士发现行业存在公众不易察觉的“黑幕”,都欢迎您拨打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热线电话:966123及时反映情况。另外,还可以通过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问政海南”反映情况,或者直接与“天天3·15”栏目:姜飞18889822122(微信),蒙健13698937364(微信)联系。 热线电话:966123 天天3.15栏目: 姜飞18889822122(微信) 蒙健13698937364(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