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进入“问政海南”栏目留言 点击查看视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5日消息( 王康景 文/图)近日,家住琼山区滨江熙岸小区的吴女士投诉称,自己多次向物业提交申请,要求在地下自有产权车位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均被物业拒绝,结果物业擅自允许并帮助其他新能源车业主在地面公共车位安装5个充电桩(插头)。在政府鼓励推广新能源车情况下,物业对业主安装充电桩采取“双标”做法让她不满。辖区街道称,正跟进协调处理,继续督促物业配合业主申请。 ![]() 图为小区地面公共车位安装的充电桩 女子在自有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屡被拒 物业却擅自允许并帮助他人在地面车位装了5个 吴女士说,如今国家和政府鼓励推广新能源车,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她在小区地下车库也买了产权车位,于是响应政策在2022年1月份购进了一部新能源车。 “我一开始就跟物业口头要求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就说买了车再说,等我车买回来,写了申请递交给物业,但物业却不同意安装,多次提要求都被拒绝。”吴女士说,物业以不符合消防要求,且没有经过全体业主表决同意为由,一直不让她安装充电桩,导致自己充电不便。 而更令吴女士生气的是,物业在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上采取了“双标”做法,她发现小区地面公共车位上已经安装了5处新能源车充电桩(插头)。 ![]() 图为吴女士的自有产权车位 24日在该小区地面车位看到,小区大门口附近三个车位、靠近楼栋外墙和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的两个车位都有新能源车充电设施,且有通电,在观察期间小区保安试图阻止拍摄,且充电桩设施电源灯很快又熄灭。 该小区业主赵先生告诉,他在2020年就买了新能源车,与小区另外2位业主一起在物业帮助下在小区一处地面车位安装了充电桩,单独设置电表,电费由3人分摊。“当时物业同意装的,而且小区有10位左右的新能源车业主采取了类似做法,共享充电桩并分摊电费。”赵先生说,他们都装了慢充电桩。 为什么允许并帮助其他业主在地面公共车位安装充电桩(插头),这是否经过业主们表决同意?该小区物业电工一开始称当时没有其他业主反对,但又很快改口称口头征求了业主们意见。 该小区物业恒瑞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刘先生称,当时业主们也没有反对,而且他们在吴女士投诉后,在街道办要求下于一个月前已经停用了这些充电桩,并承认当时没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