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蔚林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将在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根据方案,我省成立由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分别牵头的4个行动小组,深入推进“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各市县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专家和人才库,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同时把专项行动经费统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行动及相关措施得到落实。 我省将加强未成年人行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定期开展全省落实“两法一规定”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建立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倒查机制,对政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督促各方责任落实。 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年底结合平安建设和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工作,对各市县、成员单位落实成效进行实地考核。 省“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每年进行总结表彰,三年专项行动结束时,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 海南如何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将从这几方面发力→ 近日,我省启动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为抓手,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在“家庭防护”行动方面,我省将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普及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采取普访和重点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访,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摸排,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加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矫正专业化队伍建设;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对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进行关爱保护;积极推进平安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教育防护”行动方面,我省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实现全省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规范选配、履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确保全省中小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安装率、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构建心理服务帮扶体系,确保全省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在2024年底达到100%;健全多方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机制,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离校现象,做好未满16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职业教育工作;把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体系,确保在2025年底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现应收尽收、应教尽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