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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人在海口某小区坠落身亡 涉事门窗公司被判赔44万余元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2-02-1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4日消息( 王天宇)无从事高空作业资质,男子张军仍承揽高空作业业务。然而他给某小区8楼住户安装窗户时因安全绳断裂从8楼坠落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14日了解到,此事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某门窗公司应向死者家属赔偿44万余元。

  2019年11月,门窗定做人周俊与某门窗公司销售人员刘明通过微信就“封阳台”进行商谈,并达成窗户制作及安装协议,总费用41000元,周俊通过微信向刘明支付订金21000元。之后,某门窗公司通过刘明找到其老乡张军进行安装施工。

  2019年12月30日,张军在给某小区某房安装窗户时,安全绳突然断裂,张军从8楼坠落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于2020年1月22日抢救无效死亡。

  因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张军亲属便将某门窗公司、刘明以及周俊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类损失106万多元。

  一审法院认为,某门窗公司承揽周俊位于某小区某房的窗户制作和安装,并将窗户安装工作交给无资质的个人张军施工,双方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在张军高空作业时,某门窗公司未派员到场监督指导,导致受害人张军安全绳断裂从8楼坠落受伤后,抢救无效身亡。该公司疏于对安装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存在过失,且未尽到现场监督指导责任,存在过错。根据过失程度,某门窗公司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张军应该清楚自己无从事高空作业的资质,且在作业时未做好防护措施,其自身也存在过错,应承担50%的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依法判决某门窗公司应向张军家属张某等4人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44万余元。

  该案经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名均为化名)